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穩步促進洛江區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和營商環境,經研究,決定廢止《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洛江區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洛政文〔2022〕18號),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