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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 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5-05-23 10:44 瀏覽量:1

各中小學:

  《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

  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教育部等三部門《關于實施新時代基礎教育擴優提質行動計劃的意見》(教基〔2023〕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基〔2025〕1號)、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閩教基〔2025〕5號)等有關招生入學工作通知要求,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鞏固招生改革成果,提高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營造良好教育生態,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堅持依法招生、規范招生、陽光招生,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的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公辦初中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對口直升原則,組織具有洛江戶籍的“小升初”對象入學,嚴格執行教育優待照顧政策,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統籌安排在我區實際居住的隨遷子女“小升初”對象入學。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堅持公民同步,自愿報名,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二、公辦初中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根據學生戶籍、學籍情況,我區公辦初中學校招收以下5類學生:

  第一類:具有招生服務區域戶籍的區屬小學畢業生;

  第二類:申請回我區戶籍地初中就讀的區外小學畢業生;

  第三類: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

  第四類:區屬公辦小學畢業且在我區實際居住的隨遷子女;

  第五類:在我區實際居住且持有效證件的隨遷子女。

  (二)招生辦法

  根據免試就近入學、對口直升要求和學位容量,實行分批招生。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學校實際辦學承載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確的規則錄取,未錄取的學生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計劃見附件1。

  1.第一批次:招收第一、二、三類學生,全部免試就近對口直升。

  (1)各公辦初中招收具有本校服務片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其中,馬甲中學招收具有馬甲鎮潘內、馬甲、新奄、彭殊、仰恩、洋坑、梅嶺、祈山、永安、杏川、前安、新民、新建、新生等十四個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就南中學招收具有馬甲鎮爐田、梧峰、溪北、二甲、就南、后坂、西頭、溪林、義山、蔡內等十個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申請回我區戶籍地初中就讀的洛江籍小學畢業生(落戶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1日),應于5月30日前向戶籍地公辦初中提交《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見附件2),并提供戶口簿、原畢業小學蓋章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

  (3)符合教育優待照顧政策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根據國家及省、市、區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執行。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等,視同當地居民子女,按國家及省有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入學。在泉臺胞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向教育局申請子女入學,教育局可結合本人意愿安排到優質公辦初中就讀。外籍學生申請就讀初中的,依據省、市有關規定辦理。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適齡子女、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及其適齡子女,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初中學校就讀。教育局拿出一定優質公辦學位,按排名分梯隊對“2024年洛江區納稅前十名的民營企業”進行支持。

  有關對象于5月30日前向洛江區教育局中教股提交《洛江區公辦學校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入學申請表》(見附件3)等材料,其中,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2.第二批次:根據學位容量統籌招收第四類學生

  第一批錄取結束后,若第二批招生對象不超過對口直升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第二批學生全部錄取;若第二批招生對象超過該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采取以下辦法:

  ①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優先招收持有服務片區內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第四類學生,再視學位招收無居住證的第四類學生,直至該校計劃完成;居住證簽發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前。

  ②若同類對象超過當批剩余計劃數,則通過電腦隨機搖號的方式錄取。仍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就近統籌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③因馬甲中學辦學容量受限,實際居住地為馬甲鎮潘內村的第四類學生由就南中學招收。

  ④戶籍在鯉城、豐澤、泉港、臺商投資區的暫住在我區的人員及洛江區內戶籍又在非戶籍地內暫住的人員(下稱“五區人員”),屬于人戶分離無法申領居住證的第四類招生對象,申請列入第二批招生對象時,須提供2025年3月1日前簽發的學校服務片區內房屋產權(或房屋租賃合同)和經商務工證明。相關信息由畢業小學審核匯總后報區教育局。

  民辦小學畢業生申請升入我區公辦初中的,根據戶籍、居住證情況辦理。

  3.第三批次:根據學位剩余情況統籌招收第五類學生

  在我區實際居住且持有效證件的區外應屆小學畢業隨遷子女,申請就讀我區公辦初中的,須于7月8日持戶口簿、“兩證”(即居住證、經商務工證明)和《2025年洛江區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4)、原畢業小學蓋章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到居住地公辦中學提出申請。其中,屬無法申領居住證的“五區人員”,須提供合法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產權證明)及經商務工證明。上述“兩證”簽發時間均為2025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內。

  各公辦初中根據第一、二批學生錄取后的學位剩余情況給予辦理并在規定時間內報區教育局審核;確因學校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就讀。

  (三)第一、二批招生對象選擇其他升學方式的辦理方法

  1.選擇就讀泉州市民辦初中的,根據《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民辦初中招生報名,參與電腦隨機派位。

  2.由于監護人居住地點、工作地點變遷或回戶籍地升學而不在我區就讀公辦初中的,應辦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一式兩份),并在《2025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作相應選擇,經各中心小學收集、審核后,將不再保留我區公辦初中學位。區教育局憑升學聯系函、報名登記表辦理學籍轉接手續。

  3.區屬公辦初中原則上不得跨片區招生。學生確因戶籍變遷或監護人居住地、工作地變遷申請跨片區入學,應在《2025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作相應選擇,并同步辦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屬戶籍變遷的,按回原籍錄取;屬居住地、工作地變遷的,按第三批次錄取。

  (四)報名參加民辦初中派位而未被錄取的學生招生辦法

  1.選擇在我區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的學生,按原所屬公辦招生批次處理,參與原批次招生。

  2.選擇回區外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的,視為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就讀,由報名地按當地政策處理。

  (五)公辦初中招生時間安排

5月27日-30日

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就讀、政策性照顧對象提交申請材料;小學畢業生填寫《2025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

5月31日-6月6日

各小學將新生報名登記表、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匯總上報區教育局初幼教股,各中學將申請回洛江戶籍地就讀初中相關材料報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政策性照顧對象資格;

7月5日-7日

公辦初中第一、二批錄取,新生注冊;

7月8日-10日

第三批招生對象到居住地公辦初中提交報名材料,各公辦初中匯總上報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材料至區教育局審核;

7月12日-15日

符合條件的第三批招生對象錄取、注冊;

7月30日前

各公辦初中將新生名冊、注冊情況報送區教育局中教股,領取《2025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完成初中招生;

8月25日前

通過全市統一的均衡編班軟件完成初一新生編班工作

9月1日前

公辦初中錄取數據導入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

  三、民辦學校初中招生辦法

  區內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在市、區教育局的管理下進行,實行統一網上報名、電腦隨機派位錄取,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招生。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任何民辦學校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不得采用評測、面談、收取簡歷等方式變相選拔學生;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對通過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理轉學嚴格審核,嚴禁違規辦理轉學。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報名招生,允許學生兼報。

  (一)報名方法及要求(詳見附件5《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1。報名時間: 2025年5月26日8:30至2025年5月29日18:00

  2。報名平臺: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均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網址:http://czxt.qzedu.cn)。

  3。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核:學生根據個人意愿選擇是否報名參加民辦學校招生,可以選擇在學籍地、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報名。學生和家長需帶身份證及戶口本到所在報名點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見附件7)后再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自主報名。

  ①選擇在我區報名的區內小學畢業生,經畢業學校審核戶籍信息,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后,由學生和家長自行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自主報名,依平臺要求進行審核。各小學于5月26日前將學生戶籍復印件、《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匯總上報區教育局中教股。

  ②區外小學畢業的洛江籍學生或符合我區公辦招收對象條件的學生,選擇在我區報名的,于5月26日前到區教育局中教股遞交《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截圖(加蓋學校公章)、戶口簿(居住證)及復印件等材料,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報名。

  ③區內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報名的,參照上述做法。雙(多)胞胎子女申請以捆綁方式、用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的,還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填寫《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見附件9),經學校審查后報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

  (二)錄取辦法及程序

  1.錄取辦法:

  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區內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泉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學校隨機派位錄取計劃數為扣除政策照顧對象后的剩余計劃數。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先直升本校初中部,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未超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一次性全部錄取。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外校的,按本實施方案有關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組織錄取。

  2。錄取程序

  提前批:民辦一貫制學校面向其小學部招生;

  第一批:區內民辦初中學校面向全區招生。

  第二批:有剩余學位的民辦初中學校面向經批準的招生范圍招生。

  3。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

  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包括: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民辦初中學校上述有關申請照顧對象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并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列入政策照顧對象,學校隨機派位錄取計劃數為扣除政策照顧對象數量后的剩余計劃數。除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可單列錄取外,民辦學校其余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上述照顧對象第①類應于5月20日前,將填寫的《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見附件10)及佐證材料報送相應身份認證部門確認后交由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

  上述照顧對象第②③類由民辦學校于5月23日前匯總確認后,將《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及佐證材料報送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

  4。關于民辦學校自主補招

  民辦初中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結束后,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可在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結束后,向區教育局申請自主招生補招并遞交補招方案,經批準后按規定自主招生補錄,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若擬錄取其他公辦初中學校對口直升的招收對象,民辦初中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于8月15日前發函至原對口直升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征得原對口直升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組織錄取。自主補招應在8月20日前完成。

  5。錄取后管理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辦學校錄取,并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轉入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招生政策規定處理。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一經產生,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派位結果。

  (三)民辦學校招生時間安排

5月26日前

民辦初中學校報送招生簡章至區教育局;

5月26日-29日

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網上報名

5月30日-6月3日

民辦初中將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申請材料匯總報區教育局審核;

6月14日-17日

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6月24日-25日

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網上報名;

6月28日-30日

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7月16日-8月20日

未完成計劃的民辦初中自主補招,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8月25日前

通過全市統一的均衡編班軟件完成初一新生編班工作

9月1日前

招生錄取結果上傳至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

  四、招生入學監督與保障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校要強化法規意識、責任意識,切實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按規定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教育局批準。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進行特長生招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社會機構不得進行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要重點關注殘疾兒童少年、脫貧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兒童少年、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孤兒等特殊群體學生,做好組織入學工作。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堅持分類安置,經評估認定為適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普通學校就讀;對認定為不適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學習的殘疾兒童少年,應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指定學校提供送教上門等服務。要建立本地農村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的入學工作臺賬,健全與公安、檢察、民政等部門信息共享制度,加強教育保障和關愛保護,優先保障寄宿、交通、營養需求,強化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

  (二)常抓不懈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要繼續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健全義務教育有保障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教基〔2020〕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5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閩教辦基〔2024〕12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臺賬管理健全聯控聯保機制的意見》(泉教辦綜〔2020〕19號)等文件要求,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堅持和完善聯控聯保工作機制;教育局要通過“四查三比對”“鐵腳板摸排”等方式摸清底數,建立適齡兒童臺賬(含隨遷子女)、疑似失學輟學學生臺賬、失學輟學學生臺賬等“三本臺賬”,嚴防學生“名在人不在”脫離學校教育與管理,導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學校要堅持實事求是、履行勸返職責,于每月23日前動態更新疑似失學輟學學生臺賬、失學輟學學生臺賬上報區教育局并報市教育局備案。要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隨遷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作為重點排查和監測對象。

  教育局要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密切跟蹤“小升初”小學畢業生去向,特別是隨遷外出學生的升學去向和真實就讀情況,開展“小升初”學籍接續學生專項排查,密切關注全國基礎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控輟保學臺賬中疑似輟學和輟學學生信息并加強勸返復學工作。要組織認真比對轄區內各小學的畢業生花名冊和各初中學校的初一新生花名冊,發現未被轄區內初中學校錄取、未到校實際注冊就讀、學籍未及時轉接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做好跟蹤臺賬,發現疑似輟學的要做好勸返工作并按規定及時書面報告生源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保小學畢業生百分百升入初中。對無正當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勸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懾。

  (三)扎實推進初中新生均衡編班。按照《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號)等省、市文件要求,扎實推進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統一編班軟件供全市初中學校統一使用,全市所有公、民辦初中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現場均衡編班,所有初中學校應公開編班方案、公開編班過程、公開編班結果,確保編班工作規范運行。已編好班級的學生名單三年內不中途變動,特殊情況下確需調整班級的,學校須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進行。

  (四)持續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學校強化課堂主陣地作用,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學校要強化課程意識,優化教學方式,堅持教學相長,注重啟發式、互動式、探究式教學和跨學科主題教學,教師課前要指導學生做好預習,課上要講清楚重點難點、知識體系,要精準分析學情,重視差異化教學和個別化輔導,支持有條件的初中學校探索開展基礎性課程(主要在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中選擇進行)分層走班教學改革,但分層走班教學應以行政班為基礎,不得以此為名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不得在初一上學期結束之前進行,學校分層走班教學實施方案需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為穩妥推進拔尖創新人才早期培養,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探索構建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和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學生成長成才的體制機制,著力適應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

  (五)依法依規嚴肅招生紀律。各校要嚴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見附件11),嚴格執行“公民同招”規定,嚴肅同步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嚴禁初中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教育行政部門及公辦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所有公民辦學校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違反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爭搶生源。所有公、民辦初中學校不得以寄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并進行亂收費,嚴格執行民辦初中學校收費公示制度,民辦初中學校須與錄取學生逐一簽訂《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見附件6,承諾書由錄取學校統一印制),簽訂后各持一份備存。

  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于5月26日前報送區教育局備案,同時通過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其招生簡章應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辦學特色、不違規招生承諾等。

  各校要健全初中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六)強化督導從嚴監督問責。要加強學籍管理和監控,嚴格按規定做好學籍錄入、接轉、接續等工作,規范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嚴格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不得招收借(寄)讀生,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

  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還應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可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招生問題頻發、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地方和學校,嚴肅追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責人責任,并根據領導干部問責相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區紀委監委派駐區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保障初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和學籍管理情況的專項督查,依法依規處理區內初中招生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和群眾來信來訪。監督電話:0595-22659339。

  (七)用活各類平臺加強政策宣傳。各校要堅持宣傳黨的教育方針,加強招生政策的宣傳,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特別是招生入學的關鍵環節和時間節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堅決杜絕因宣傳內容不規范不準確、宣傳解讀不到位而引發的社會不良影響。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公布招生信息,主動接受監督。要主動會同相關部門排查并整治對規劃或建設中的教育設施作就讀承諾等誤導宣傳的房地產廣告。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回應人民群眾關切。要建立公開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實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確保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附件:1.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計劃表

  2.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

  3.洛江區公辦學校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入學申請表

  4.2025年洛江區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登記表

  5.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6.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7. 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

  8.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

  9.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

  10.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

  11.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12.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聯系方式

  附件1

  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計劃表

序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學校招生區域

初一年招生計劃數(人)

備注

1

8401

泉州第十一中學

萬安街道

1100

 

2

8402

泉州市雙陽中學

雙陽街道

550

 

3

8403

泉州市河市中學

河市鎮

500

 

4

8404

泉州市馬甲中學

馬甲鎮(馬中片區)

450

 

5

8405

泉州就南中學

馬甲鎮(就中片區)

300

 

6

8406

泉州市奕聰中學

羅溪鎮

300

 

8408

泉州虹山中學

虹山鄉

50

 

8

8409

泉州南少林國際學校

第一批優先招生:面向洛江區;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開發區、臺商區

80

 

9

8411

泉州市洛江區外國語學校

第一批優先招生:面向洛江區;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開發區、臺商區

480

 

10

8410

仰恩大學

附屬中學

第一批優先招生:面向洛江區;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安溪縣、永春縣、開發區、臺商區

50

市直

合計

3860

 

  附件2

  小學畢業生回泉州市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國學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籍所在省份__________________學校標識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證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生系我校________年即將畢業的學生,目前在校就讀,該生申請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參加小升初報名。

  聲明:本人自愿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      縣(市、區)參加初中招生,放棄學籍所在地洛江區       初中學位。

  學生簽名 :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籍校(蓋章)

學籍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蓋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注:1.本函一式兩份,一份學生回戶籍(居住)所在地參加小升初報名時,上交給原籍(居住)所在地教育局;一份由洛江區教育局存檔。2.需附上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截圖(加蓋學校公章)作為附件材料。

  附件3

  洛江區公辦學校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入學申請表

申請人姓名

 

性 別

 

民 族

 

申請人照片

出生年月

 

工作單位

 

來泉州工作時間

年      月

職 務

 

戶籍所在地

 

教育政策性照顧

對象類別

 

聯系電話(手機)

 

電子郵箱

 

工作單位通訊地址

 

現居住地詳細地址

 

申請事項

1.幼兒園

入學

子女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學生照片

申請學校

及年段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2.小學

入學

子女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學生照片

申請學校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3.初中

入學

子女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學生照片

畢業小學

 

學籍號

 

申請學校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4. 轉學

(小學、初中、高中)

子女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學生照片

現就讀學校及年級

 

學籍號

 

申請學校

意向1

 

意向2

 

意向3

 

單位意見          

類別主管部門意見

教育主管部門意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2025年洛江區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登記表

  報名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

年月

年    月

相  片

身份證件號

 

畢業學校

 

全國學籍號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居住證簽發時間

 

戶籍所在地

縣(市、區)

鄉鎮(街道)

村(社區)

         

現居住地

縣(市、區)

鄉鎮(街道)

村(社區)

         

是否為區內跨片區就學

 

原對口直升中學

 

就學志愿

居住地就近入學初中

 

備選志愿1

 

備選志愿2

 

學校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區教育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承 諾 書

本人承諾所填內容屬實,并服從教育部門錄取結果,按要求到校注冊,履行義務教育義務。本人對上述承諾事項負責。

承諾人簽名:                     承諾人家長(監護人)簽名:

  說明:此表為今后學籍辦理依據。登記學校須在意見欄填寫擬接收意見,匯總后報區教育局審核。報名號為“學校代碼+S+23***”,如8401S23001。

  附件5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根據上級有關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本著加強管理、嚴格審查、規范程序、服務學生的原則,制定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服務指南。

  一、報名對象

  具有我市戶籍或我市小學正式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含符合報名所在縣(市、區)初中招生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等〕

  二、報名時間

  1.第一批:2025年5月26日8:30至2025年5月29日18:00;

  2.第二批:2025年6月24日8:30至2025年6月25日18:00。

  三、招生范圍和計劃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計劃和范圍表》見附件1。

  四、報名和錄取辦法

  1.報名平臺: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czxt.qzedu.cn)。全市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實行統一網上報名。任何學校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

  2.報名方式:學生和家長需帶身份證及戶口本到所在報名點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見附件7)后再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自主報名。

  如果報名學生屬于小學階段未在戶籍地就讀、欲回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報名的,學生和家長需帶戶口本及《小學畢業生回泉州市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見附件2)事先前往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遞交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報名。

  如果報名學生既有我市學籍又有我市戶籍(居住證),可自主選擇學籍所在地或戶籍(居住證)所在地進行報名(不得兼報),選擇回戶籍地(居住證)報名的學生須參照上述流程報名,具體報名條件須符合所在縣(市、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

  3.報名志愿批次設置(《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見附件8)

  (1)提前批: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學部招生。

  (2)第一批:民辦初中學校面向所在縣(市、區)范圍內招生。(設5個志愿)

  (3)第二批:泉州市市級及以上審批的民辦初中學校,若在第一批結束后仍無法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經批準的第二批招生范圍內進行補招。(設5個志愿)

  4.招生派位實施主體: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的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統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牽頭組織。

  5.錄取方式順序:按志愿填報順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分批錄取,被前一個批次錄取的學生將不再參與下一個批次的錄取。派位時,每個填報該批次志愿的學生都會獲得一個隨機號,學生根據隨機號遞增順序排列進行投檔。即對同一志愿填報同一所學校的學生是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進行投檔的,學校只有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時,才進行第二志愿錄取;第二志愿錄取不滿時,再進行其他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直到錄滿為止。

  6.報名資格審核:由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登錄平臺審核報名學生信息。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報名的,報名時應提供《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等材料,具體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政策并公布實施,經審核通過后學生及家長方可登錄招生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報名。雙(多)胞胎子女申請以捆綁方式、用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的,應填寫《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見附件9),具體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政策并公布實施,經審核通過后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登錄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對學生信息進行捆綁,派位結束后再申請捆綁的不予受理。

  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包括: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對象;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上述照顧對象第①類應于5月20日前,將填寫的《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見附件10)及佐證材料報送相應身份認證部門匯總確認。其中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報各縣(市、區)人武部或泉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上述照顧對象第②③類由民辦學校于5月23日前匯總確認并在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將《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及佐證材料報送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審核公示無異議后的照顧對象名單及其登記表,于6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7.網上報名流程

  (1)學生和家長在報名點填寫《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附件7)。

  (2)學生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網址:http://czxt.qzedu.cn),通過輸入身份證件號碼、姓名、手機驗證碼、個人郵箱等信息進行注冊,同時填報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3)系統提示“無效的報名信息”或“未簽訂相關承諾書”而無法注冊的學生,請與報名點聯系核實。

  (4)學生需要牢記本人設置的登錄密碼,為以后查詢信息、修改信息、確認信息時使用。

  (5)學生要按照網頁上的說明,準確地填寫每一項內容。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刷新填報界面或再次登錄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對已提交的信息進行認真核對,確保其準確無誤,報名截止后報名信息及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申請以捆綁方式參加電腦派位的雙(多)胞胎學生應分別注冊、填報各自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各自獲得不同的報名號,屆時取報名號中較小的進行派位。

  8.派位結果分批次通過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發布,學生自行根據賬號密碼登錄查詢。

  五、2025年我市初中招生時間安排

時間

工作

5月26日至29日

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網上報名;各縣(市、區)陸續啟動公辦初中學校報名工作

5月30日至6月3日

審核政策照顧對象資格

6月14日至6月17日

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6月24日至6月25日

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網上報名

6月28日至6月30日

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7月5日至7月30日

公辦初中學校以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等方式招生

8月20日前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8月25日前

全市公民辦初中學校通過全市統一的均衡編班軟件完成初一新生編班工作

  六、其他事項

  1.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收費有別于公辦初中學校,學生和家長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前,務必要先了解學校的收費標準,根據學生個性、家庭經濟狀況等實際,理性填報志愿,填報志愿前在報名點填寫有關承諾的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2.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持續做好我市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或限制高消費人員的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有關工作。

  3.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學校錄取,并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轉入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附件6

  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有關規定,為規范民辦教育收費管理,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特此如下承諾:

  一、民辦普通初中學校鄭重承諾:本校嚴格按照泉州市或學校所在縣(市、區)發改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招生收費,并出具法定票據,不違規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助費、贊助費、擇校費等任何費用。市或縣(市、區)發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如下:

  1.學費:            元/人。學年;

  2.住宿費:         元/人。學年;

  3.另有收取代辦費和服務性收費,具體項目和標準可咨詢學校,聯系電話:              。服務性收費和代辦費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遵循“學生自愿、事先公示、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 

  4.自愿接受社會監督,若有違反上述規定,從下一年度起,減少初中招生計劃,取消當年學校及校級領導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二、家長和考生承諾:

  1.本人已經明確經泉州市或學校所在縣(市、區)發改部門批準的該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收費項目和標準,自覺繳納符合規定的費用,拒絕繳納任何其它費用,如捐助費、贊助費、擇校費等。如果發現學校有違規、違紀、違法現象,將及時向泉州市發改部門、泉州市教育局等部門舉報,泉州市發改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15;泉州市教育局舉報電話:22783859,22782502,22782219。若本人有違規繳費,后果自負。

  2.本人已經明確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轉學、退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其入學時繳交的代辦費一律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以下規定清退:(1)按學年進行收費的清退規定:繳費后未入讀的、入讀未滿一個月的、入讀超過一個月至一個學期(含讀完一個學期)的,分別按學年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的90%、80%、50%予以清退;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學期的,學年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2)按學期進行收費的清退規定:繳費后未入讀或入讀未滿一個月的,按學期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的70%予以清退;繳費后入讀超過一個月的,學費和住宿費不予清退。

  民辦學校(蓋章):          校長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學籍號:

  家長(監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7

  小學畢業生填報民辦初中學校志愿承諾書

  本人結合孩子個性、家庭實際狀況,決定讓孩子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搖號,并對以下承諾事項負責。

  本人及孩子已了解學校的收費標準、知曉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規則:報名學生一旦被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將不得放棄民辦學校學位,不再參加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

  報名點(畢業小學):         報名號:

  家長(監護人)簽名:         學生簽名:

  附件8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志愿表(樣表)

  泉州市_______縣(市、區)              報名號__________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

年月

年月

相片

全國學籍號

 

畢業學校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籍所在地

(市、區)

鄉鎮

(街道)

(社區)

         

志愿信息

提前批

民辦九年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直升

直升志愿:

     

第一批

面向本縣(市、區)招生的民辦初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第二批

招生計劃未完成、面向部分外(市、區)招生的民辦初中

志愿1:

志愿2:

志愿3:

志愿4:

志愿5:

錄取情況

錄取學校:

初招管理部門意見:

初招管理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9

  泉州市民辦初中招生捆綁電腦派位申請表

1

姓名

 

畢業小學

 

報名號

 

身份證號

                                   

2

姓名

 

畢業小學

 

報名號

 

身份證號

                                   

3

姓名

 

畢業小學

 

報名號

 

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市、區)

鄉鎮

(街道)

(社區)

         

家長(監護人)

稱謂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稱謂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意見

家長(監護人)

以上學生為雙(叁)胞胎,本人同意將他們簽約捆綁以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派位。

簽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審查意見

學校(公章)

填表說明

若簽約人員為兩人,在“學生3”的“姓名”欄內填“無”

  附件10

  2025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

  _______縣(市、區)報名學校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籍貫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畢業學校

 

現居住地址

 

全國學籍號

 

照顧類型

 

學生簽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1.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

2.民辦學校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原則上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

3.民辦學校照顧對象第①類應于5月20日前,將該表及佐證材料,報送相應身份認證部門匯總確認。其中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報各縣(市、區)人武部或泉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匯總確認;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匯總確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部匯總確認;上述三類對象匯總確認后交由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高層次人才子女登錄“海絲泉州·人才港灣”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照顧對象第②③類由民辦學校于5月23日前匯總確認后,將該表及佐證材料報送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4.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審核后的照顧對象名單及其登記表,于6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5.本表一式三份。有關欄目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附件11

  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

  1.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

  2.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或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

  3.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

  4.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

  5.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6.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7.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8.嚴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以及招收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

  9.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以及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10.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附件12

  2025年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聯系方式

單    位

聯系電話

洛江區教育局中教股

0595-22659339

洛江區教育局初幼教股

0595-22633589

洛江區教育局招考辦

0595-22630001

泉州第十一中學

0595-22638025

雙陽中學

0595-22062123

河市中學

0595-22032996

馬甲中學

0595-28025326

就南中學

0595-22088355

奕聰中學

0595-22058552

虹山中學

0595-22077301

南少林國際學校(中學部)

0595-22651670

泉州洛江外國語學校(中學部)

0595-28001831/0595-28001833

仰恩大學附屬中學

2209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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