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0101-0200-2025-00016
- 備注/文號:泉洛政辦規〔2025〕2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1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洛江區促進入園企業提質增效加快新一輪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第57次常務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洛江區促進入園企業提質增效
加快新一輪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落實全省縣域重點產業鏈現場會精神,加快推進洛江區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2025年專項行動,立足工業園區當前由招商建設向入駐投產轉段、投產運營向納統達效轉段需要,加快完善工業園區“抓投產、促納統、優存量、造業態”閉環運作管理機制,促進創新鏈、人才鏈、資金鏈與產業鏈“四鏈”融合發展,打造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2.0版本,將園區打造為新型工業化的“試驗田”。經區政府同意,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業入園租金成本
基于降本增效的要求,鼓勵園區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的產業鏈強補延的企業首年租金減少50%,每家企業最高減少的租金不超過30萬元;第二年租金減少30%,每家企業最高減少的租金不超過20萬元。后續年度租金優惠由園區運營方及入園企業雙方根據單位效益等具體商定。
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工信局、財政局、洛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二)強化技改投資牽引
加快推動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增資擴產,對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內購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金額(不含增值稅)在500萬元(含)以上的,竣工投產后,由區級財政按項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投資額最高2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企業項目申報列入省重點技改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融資,申請市級再給予最高1%的貼息支持。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三)深化梯度培育機制
將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直接上報納入泉州市技術創新基金“白名單”,給予研發投入融資支持。企業支付利率與銀行回報利率的差額由財政貼息,貼息按申請市級政策給予兌現,其中,區級承擔50%。
對新認定的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市級財政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再由區級財政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疊加獎勵。
區工信部門執行的市級惠企政策,對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標準和限額在對應配套市級獎勵基礎上再分別提高10%、5%。
對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按有關規定落實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等保障。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委人才辦,區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
(四)聚力推動園區提質增效
推動園區與縣域重點產業鏈深度融合,以園聚鏈,每年力爭打造1個“產業園就是產業鏈”標桿園區,并爭創“市級新型工業化產業基地”。
開展園區運營星級評價,對在全市年度排行榜前10名的運營機構,在市級財政給予每家1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由區級財政給予5萬元疊加獎勵,并通過市、區主流媒體給予重點宣傳推介。
對市級“四個一批”園區項目開展企業單位效益評價,對單位效益評價明顯的企業,推薦參評市級“工業園區標桿企業”。
對升規納統的工業企業,區級財政給予企業當年度不超過5萬元的物業減免。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財政局
(五)激活創新內生動力
鼓勵工業企業購買設計服務,按照設計服務合同實際發生額不超過30%比例,申請市級對工業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
對經認定的中試驗證平臺(基地),按非財政資金購置設備軟件費用最高30%的比例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實際運行后,進行運營績效評估,擇優向市里申請按中試驗證平臺(基地)年度服務性收入最高30%的比例給予運營主體補助,連續3年累計最高300萬元。補助資金按申請市級政策給予兌現,其中,區級承擔50%。
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工信局
(六)暢通市場對接通道
支持舉辦產業型專業展會。舉辦5屆(含)以內的重點產業型專業展會項目,按展覽面積,在申請市級財政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獎勵,每增加100個展位疊加5萬元獎勵的基礎上,區級財政再分別給予補助1萬元、2萬元。支持培育新展會,對首屆展會在申請市級按照150%的獎勵金額予以支持的基礎上,區級財政再給予補助1萬元。支持現有品牌展會做大做強,對舉辦6屆(含)以上的展會,在申請市級按照50%的獎勵金額予以支持的基礎上,區級財政再給予補助1萬元。單個展會每屆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企業開拓市場。組織30家(含)以上企業抱團赴國內(泉州域外)知名展會開拓市場的,申請市級按參展企業數量對組織單位給予每家5000元的獎勵。每次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組織單位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次。支持鼓勵相關機構組織企業抱團赴境外開展小型商務對接會、推介會,對事先報備區商務局,組織10家(含)以上境外采購商參加的,申請市級給予組織單位15萬元獎勵,每增加5家境外采購商疊加3萬元獎勵。每次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組織單位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次。
支持“國潮泉州”品牌展示。對展期不少于3天的重點消費類展會(汽車展除外)申請市級給予15萬元獎勵,每增加100個展位疊加5萬元獎勵。單個展會每屆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七)聚力推進園區數字賦能
支持洛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聚焦園區產業定位,依托洛江城市數據管理大腦產業融合分析引擎,發揮產業數字平臺作用,匯聚企業產能、用工、用能、單位效益及上下游配套企業等,夯實企業數字化建設軟硬件支撐,輻射帶動配套企業智改數轉,促進金融賦能園區,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對園區新建數字化平臺按設備采購、軟件開發等實際投入,申請市級給予最高2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助力園區企業數字化改造。支持園區企業與互聯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攜手,開展工業互聯網示范工程。對企業在項目中購置信息化相關軟硬件的投入,按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園區企業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資金按申請市級政策給予兌現,其中,區級承擔50%。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數據管理局)
(八)聚力構建綠色發展體系
加強綠色制造體系創建。鼓勵園區建設“光儲充檢”新一代充電基礎設施,支持開展綠色工廠創建,對新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按省級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區級財政再配套獎勵30萬元;對新獲評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按市級節能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區級財政再配套獎勵10萬元。支持園區產業循環、上下游配套特征明顯、綠色工廠數量多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創建綠色工業園區,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綠色工業園區的,申請市級節能專項資金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九)聚力提升產業用地效益
探索制定分類處置方案,優先解決園區內的低效建設用地和歷史遺留用地問題;支持在園企業在超額完成稅收強度考核要求的基礎上“零地增容”。鼓勵企業圍繞縣域重點產業鏈,利用現有低效工業用地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定制化廠房。
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局
(十)聚力升級全鏈服務體系
按“一園區一專班”組建園區服務專班,探索建立“招商-入駐-投產-納統-培優扶強”項目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加大掛鉤幫扶工作力度,及時解決項目落地困難,促進項目落地、開工、投產提速增效;開通園區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即報即辦,推廣“靠前服務、分段審批”等創新服務模式,試行廠房“交房即交證”;鼓勵在園舉辦金融、創新創業、職業技能等賽事活動。
責任單位:區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
二、保障措施
(一)區財政對所需資金給予保障,本措施中區級負責兌現的,由區直業務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具體組織實施。在執行過程中,應確保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公平競爭,切實維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二)符合本措施條件的企業按“就高不重復”申請享受。實施過程中如遇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按最新規定和政策執行。
(三)本措施自2025年9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區工信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抄送:區委辦公室、區委各部門。區工商聯。區人大辦,區政協辦,區紀委監委,區法院,區檢察院。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11日印發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