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30101-0200-2025-00014
- 備注/文號:泉洛政辦〔2025〕24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泉州市洛江區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工作要點(2025—2028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洛江區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工作要點(2025—2028年)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4〕1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閩政〔2024〕14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泉州市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工作要點(2025—2028年)〉的通知》(泉政辦〔2025〕11號),務實推進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主要目標
到2028年,全區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城鄉居民收入比縮小至近2.0,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顯著提升,潛力地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明顯加快,積極主動融入廈漳泉都市圈“同城化”,推進城市更加宜居、韌性、智慧,人民高品質生活實現更大突破,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
二、推進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
(一)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為基礎,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助力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根據上級部署,探索推進廈漳泉都市圈內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互認,居民居住證互通互認,讓更多群眾依法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依托“閩政通”“泉服務”平臺,積極探索更多“全城網辦”項目,做到材料網上傳遞、內部流轉審核,最大限度實現“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公安分局。以下均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不再列出〕
(二)強化就業扶持,對農村轉移勞動者參加技能培訓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培訓補貼。持續組織開展馬蘭花創業培訓,發揮“泉就業”信息化平臺、零工市場(驛站)等平臺載體作用,組織開展招工引才活動,落實穩崗返還等政策,力爭2025-2028年城鎮新增就業10000人。(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三)實行“縣管校聘”制度,優化教育資源布局、動態調整學位和教職工編制,滿足隨遷子女就近入學需求,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率保持在100%以上。保障隨遷子女在我區平等升學入學,2025年秋季全區計劃投用中學學位1800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委編辦)
(四)將穩定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上不設收入門檻,重點面向包括農業轉移人口在內的新市民、青年人群體配租。因地制宜、以需定建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2025—2028年全區新增城鎮保障性住房供給473套。積極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逐步使租購住房群體享有同等公共服務權利。(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五)落實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配合完善依協議自愿繳存、轉換和退出的繳存機制。(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洛江區管理部)
(六)全面取消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優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結構,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精準擴面專項行動。(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七)對于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按我區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每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左右。(責任單位:區醫保分局、財政局)
(八)優化非戶籍人員的救助,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臨時救助保障范圍。凡屬于暫時滯留的臨時遇困人員,取消戶籍地限制,由急難發生地鄉鎮(街道)或區級民政部門及時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實施急難型臨時救助。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戶籍地在我區區域內但不一致的,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有外省市(含臺港澳)戶籍且長期居住在我區一方戶籍地的,可向常住一方戶籍地提出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申請,受理機關應同時向其戶籍地的縣級民政部門發函索證。(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九)鼓勵轄區各地結合實際,通過搭建居民議事協商平臺、組織開展鄰里節活動等方式吸納更多農業轉移人口參與基層治理。(責任單位:區委社會工作部)
(十)引導社工和志愿者隊伍增加針對農業轉移人口的權益保護、人文關懷等服務項目,實施女性就業創業促進計劃,提供婦女技能培訓、家庭教育指導等服務。(責任單位:區婦聯)
(十一)發展完善“青年之家”“青年夜校”“青創空間”,幫助青年農業轉移人口豐富業余生活、拓展交友面、提升職業技能。(責任單位:團區委)
(十二)推動“閩政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專區建設,提供集成高效服務。(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十三)統籌用好上級均衡性轉移支出和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資金,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使其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十四)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整區試點工作。(責任單位:區農水局)
三、實施潛力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行動
(十五)聚焦優勢產業集群,強化產業鏈協同集聚發展,圍繞機械裝備、紙類衛生用品2條重點產業鏈培育根植性、帶動性較強的“鏈主企業”。(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十六)配合市級全面提升60分鐘通暢圈質效,區域聯系更加快速通達。(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十七)推進縣域重點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立足縣域資源稟賦和產業實力,“一縣一特色”發展1-2條重點產業鏈。(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十八)提升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到2025年我區有2所一級達標高中,到2028年100%以上的公辦高中完成達標創建。(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十九)實施區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程,推進區級醫院提標擴能,到2027年區醫院新院區投入使用。(責任單位:區衛健局)
(二十)持續推進“智轉數改”,用好“技改貸”貼息政策,深入推進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商務局、發改局)
(二十一)支持服務商在重點垂直行業做深做透,深化工業 互聯網平臺賦能,培育數字化轉型標桿企業。(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二十二)深化“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 ”專項行動,滾動推進6個園區項目建設和管理,2025年新增投運市級園區2個、投產企業19家、“四上”納統企業31家,到2028年規上工業企業入園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10%以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四、推進都市圈高質量發展
(二十三)積極融入廈漳泉一體化建設,在閩西南協同辦公室的統籌指導下,配合市級聯合廈門、漳州加快推動《廈漳泉都市圈發展規劃》落地實施。(責任單位:區發改局)
(二十四)持續深化新時代山海協作,扎實推進與三明市寧化縣對口協作,做好援藏、援疆和閩寧工作,扎實選派專業技術人員支援,落實對口幫扶資金。(責任單位:區發改局)
(二十五)加快推進洛江至豐澤高速(甬莞高速聯絡線)、沈海聯絡線泉(州)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萬虹路(新庵嶺-新庵村)、(新庵村-仙公山)道路改造等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二十六)配合市級推進全國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建設工作,加強產教融合型企業和產教融合實訓示范基地培育力度,持續建設培育現有的1家機器人應用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福建北峰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匯成針織有限公司、信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產教融合型企業。(責任單位:區教育局、發改局)
(二十七)積極落實市級關于泉州區域影像云平臺的各項工作部署,推動醫學檢查檢驗結果跨地區、跨機構共享互認。(責任單位:區衛健局)
五、實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二十八)有序實施城鎮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和加固工程,因地制宜實施小區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建筑節能改造等,2025年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二十九)加強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與改造,根據市級要求完成每年下達的新改建雨水管網任務。(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十)加強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開展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問題專項治理及污水管網更新改造。(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三十一)全力推進洛江區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建設,實施洛陽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洛陽江西埭橋至福廈高速橋段項目等工程。(責任單位:區農水局)
(三十二)嚴格執行建筑節能降碳強制性標準,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三十三)加快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深化“千兆城市”建設,深入實施“信號升格”專項行動,持續拓展千兆光網和5G網絡覆蓋范圍和重點區域深度覆蓋,聚焦應用賦能產業,持續打造千兆光網、5G與行業融合創新的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區工信局)
六、健全新型城鎮化推進體制機
(三十四)構建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持續推進批而未供與閑置土地處置,充分盤活存量土地資源;按照布局集中、產業聚集、用地集約的原則,積極引導工業項目“退城入園”;結合不同產業類型和工業企業的需求,配合市級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和“彈性年期出讓”等多元化供地方式。(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局、工信局、住建局)
(三十五)健全城鎮化建設資金保障機制。圍繞國家政策新導向和專項債券投向新領域,深挖找實可用要素資源,支持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項目、都市圈建設項目申報地方專項債券資金,對續發項目實行“綠色通道”,強化建設資金保障。(責任單位:區財政局、發改局)
(三十六)完善新型城鎮化工作推進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壓茬推進重點任務。夯實城鎮人口統計基礎,建立城鄉常住人口常態化統計發布機制,科學開展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編制工作。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國務院行動計劃、省、市實施方案和本工作要點,抓好各項工作,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重大事項及時向區委、區政府請示報告。(責任單位:區發改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公安分局等區直有關單位)
本工作要點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底。
區直有關單位:區委編辦、社會工作部、團區委,區發改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財政局、民政局、工信局、農水局、衛健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區婦聯,區公安分局、醫保分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洛江區管理部區。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30日印發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3505040288004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