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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稱 |
泉州市洛江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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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泉州市洛江區萬賢街3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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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 |
工作日8: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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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0595-22633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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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姓名 |
王煒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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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能 |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并組織實施全區有關教育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二)統籌全區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指導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的全面實施。擬訂全區教育政策,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實施全區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全區的普通高中教育、基礎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掃除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教學管理,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指導和推進全區社區教育、統籌協調全區終身教育工作,加強對外教育交流和合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及教育方面的綜合改革。指導、督導、評估各鄉鎮(街道)及區屬有關部門、行業的教育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社團組織的工作。 (五)負責本區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統籌規劃并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的建設工作。主管全區教師工作,依法管理本區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聘、考核培訓、表彰獎勵。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六)負責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內年度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協助財政統籌安排和管理區本級財政下達的各類教育事業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各類學校的收費標準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監督管理本系統的國有資產。指導、監督全區學校條件裝備、基建工作。指導開展社會集資和創辦各級各類教育基金會。 (七)督促、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建、思想政治、統戰、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文化藝術、社會實踐、國防教育、科技教育、語言文字、研學實踐等工作。 (八)指導所轄學校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指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九)主管全區中學、中職學校的招生工作,統籌管理全區各類教育考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教育人才規劃和預測。 (十)負責對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正確引導和依法管理,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十一)負責全區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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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設置 |
(一)辦公室(行政審核審批股)。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統計、信訪、政務公開、保衛、后勤接待和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府信息公開、辦公自動化等工作。承擔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提案議案、督查等工作。參與教育政策調研。承擔局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承辦教育系統的機構人員編制、人事調配和人才工作。按權限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崗位聘任管理工作。主管教育系統教職工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獎懲管理、人事檔案管理、人事代理和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評選與管理、使用等工作。綜合管理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指導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負責校長、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責全區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更改審核或審批工作。 (三)計劃財務股。負責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年度教育事業、財務、基建的統計工作。檢查、督促、指導教育系統基建工作,統籌規劃、協調全區教育項目建設。負責教育事業經費及專項經費預算與執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學校收費標準,檢查、指導多渠道籌措的教育經費管理與使用。檢查、監督區屬學校的收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務收支檢查、審計工作。負責學生資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指導、檢查區屬學校國有資產及固定資產管理。指導教育基金會(促進會)工作。負責擬訂教育技術裝備發展規劃與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督促、檢查教學儀器配備,開展電化教育。負責對實驗室、電腦室、圖書館等管理人員的組織培訓工作。 (四)中教股。檢查、督促、指導全區普通中學、職業中學(中專)、成教機構貫徹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執行上級有關發展基礎教育和終身教育的指示、決定。負責擬訂普通中學、職業技術教育、終身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下達普通初中、高中、職業中學(中專)招生計劃,指導、督促做好普通初中、高中、職業中學(中專)的招生工作。指導普通中學、職業中學(中專)教育教學管理與改革工作。指導、督促普通中學、職業中學(中專)加強體育、衛生保健和音樂、美術教育工作。組織全區性教學競賽活動。組織開展“創優、評優”活動。負責指導區屬中學、職業中學(中專)學籍管理工作。配合管理區屬普通中學、職業中學(中專)師資隊伍建設。指導部門、行業、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力量創辦各類職業技術學校,統籌、協調專業設置。對各類社會力量創辦的學校辦理審批、審核事宜,監督、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辦學。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 (五)初幼教股。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實施《小學管理規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管理,檢查、指導小學、幼兒園的教學常規管理工作,建立小學生學業成績考核評價并指導實施。規范小學、幼兒園辦學行為,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負責審核、選用和管理小學、幼兒園用書工作,承擔全區小學、幼兒園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推薦評選“示范幼兒園”等“評優、評先”活動,推進小學、幼兒園辦學標準化建設。 (六)德育股。貫徹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指導全區中小學德育工作,并檢查落實情況。指導各類學校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工作。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學校德育工作規劃,負責德育工作檢查評估。指導全區中小學校德育工作隊伍建設。負責德育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的評選表彰和推薦審核。組織開展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活動。指導學校學生的道德品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廉政教育、環保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和日常行為規范訓練等工作。加強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網絡建設,指導中小學家長學校工作、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場所和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思想理論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區中小學校開展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指導全區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學校安全工作股。統籌協調全區學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普法工作。統籌協調全區學校安全工作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擬定學校安全工作有關規章措施并督促落實。組織、協調學校重大事故的處理。承擔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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