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稱 |
泉州市洛江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 |
泉州市洛江區萬榮街97號 |
辦公時間 |
工作日8:00-12:00 |
聯系電話 |
0595-22633665 |
負責人姓名 |
洪天配 |
工作職能 |
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擬訂審計政策,制定審計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委和區政府有關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市、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委和區政府機關各部門(含區委、區政府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國家、省、市、區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政府負責管理的其他地方性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依法屬于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組織對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受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或國有依法屬于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控股企業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舉報分流處理和督辦工作,查證核實審計管轄范圍內的舉報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全區審計信息系統。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區審計局應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區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十二)機構設置(含下屬事業單位) 1.綜合股。負責擬訂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承擔審計統計、信息、宣傳和綜合性調查研究。承擔綜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負責審計結果公告等事項。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審計理論研究和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綜合協調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工作,負責文電、重要會務、信訪、機要和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管理審計經費和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審計信息系統的建設,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2.財金基建審計股。組織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組織審計區級預算收入執行、稅收征管和社會保險費征收等情況。組織審計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組織審計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國有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我區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及相關情況。組織對國家、省、市、區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項目稽查。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和監督對口的審計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工作。 3.行政事業審計股。組織審計與區級財政有撥款關系的人大常委會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黨群組織、社會團體、區政府駐外機構和相關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醫療保險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及直屬單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和項目。組織審計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和監督對口的審計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工作。 4.經濟責任與企業審計股。組織開展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相關部門的相關資金和項目。按規定組織對黨政機關和群團組織主要領導干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以及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起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關配套制度。組織審計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組織審計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審計政府對外經貿等主管部門的各項資金。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負責國有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事務。指導和監督對口的審計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工作。 5.泉州市洛江區審計中心(下屬事業單位)。協助開展黨政領導干部、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協助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生態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協助區開展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協助對我區政府性投資項目基建手續、內控制度、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過程審計或審計調查;協助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舉報審計系統外的屬于區審計局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國家機關、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來信、來電、來訪,并 進行分流、查證;協助對區委、區政府、上級審計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交辦、轉辦的屬于審計職責范圍的信訪舉報事項的分流、查證;完成區審計局交辦的其他相關事務性、輔助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