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閩委組通〔2023〕24號)和《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下達2025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通知》(閩財農指〔2025〕4號)文件精神,現下達2025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100萬元,用于支持我區5個行政村(詳見附件1)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并同時下達績效目標(詳見附件2)。該資金屬一次性補助,收入列“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預算科目。
請各鄉鎮嚴格按照《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閩財農〔2021〕15號)和閩委組通〔2023〕24號要求,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資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績效目標表
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組織部 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
泉州市洛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