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項目相關工作的通知》(閩農政改函〔2025〕7號)和《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5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通知》(泉財農指〔2025〕2號)文件精神,各鄉鎮推薦報送試點村扶持項目,經區委組織部和區農水局研究確定5個扶持村?,F下達2025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150萬元(每個村30萬元),資金分配和績效目標詳見附件1,2。該資金屬一次性補助,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預算科目。
此次下達的中央財政銜接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鄉鎮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請各鄉鎮嚴格按照財政部等6部門《關于加強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農〔2022〕14號)、《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財農〔2021〕4號)以及閩財農指〔2024〕95號要求,精準使用資金,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防止資金結余,定期調度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進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資金分配表
2.2025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績效目標表
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組織部 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
泉州市洛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