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保障糧食安全的決策部署,提升糧食生產綜合能力,著力提高糧食生產重點區域糧食產量,穩面積、提單產、優品質,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根據《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4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糧食生產重點區域)的通知》(泉財農〔2024〕310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現下達2024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糧食生產重點區域)72萬元(詳見附件1),用于扶持糧食生產重點區域發展糧食生產工作。
請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加強資金管理,及時撥付資金,做好績效跟蹤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鄉鎮請嚴格按照《泉州市財政局 泉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市級特色現代農業發展資金管理規定>、<泉州市市級財政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泉財農〔2021〕84號)要求規范使用專項資金,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確保資金管理規范、專項專用、使用高效。
附件:1.2024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糧食生產重點區域)分配表
2.2024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糧食生產重點區域)任務清單
3.2024年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糧食生產重點區域)績效目標表
4.泉州市洛江區扶持糧食生產重點區域糧食生產工作實施方案
泉州市洛江區財政局 泉州市洛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務局
2025年2月28日